記得小時候,常常會去家裡附近的舊商店,買一杯思樂冰,一包餅乾,還有一本倪匡的科幻小說,一整天就是這三樣東西陪著我了。 對於愛看書的我而言(愛看到,國中加入籃球隊是因為漫畫灌籃高手,小時候打電動會買秘笈,長大工作的時候也會買許多工具書、心靈的書。)
小說是一項很棒很特別的娛樂,雖然有的時候,會因為太多的字,而讀的眼花療亂,但是跟工具書還有其他書不一樣的是,小說裡面可以讓我盡情,甚至忘我、暢快的在自己想像中的世界裡遊玩。 跟著小說中的主角緊張、興奮、快樂、剌激、驚恐,這實在是一件很不可思議的事情。
你會發現看小說的人,就沉浸在自己思想中的世界裡,有時候甚至自己一個人在看著書生氣,或看著書笑。甚至看著流下眼淚。
小說就是這麼一樣迷人的東西。
小時候常看小說,長大了之後,還是有看書的習慣,卻反而很少看小說了,因為在大人的世界裡,太注重以速度導向完成任何事情,小說的冗長與細緻,已經比不上節奏快速與簡單方便的電影。(一部電影,比小說便宜,也比小說快速的將故事說完)
曾經聽過別人說過:「看小說和看電影的差別是很大的,任何小說拍成電影之後,都會變調,因為看電影是被動的 ,是不太用經過大腦去思考,只是單方面的去接受。 但是看小說,就像自己拍電影一樣,每一個人看的小說,腦海中都會自主的創造畫面,但又不會每一個人都一樣,是一個需要用心用腦自主創造的過程。」
我也認為這個觀念很對,所以雖然現在時間都放在自己的熱情和工作上,卻也始終忘不了小說帶給我的想像力味道。
會想看史蒂芬金的小說,一方面是常聽到人說起這個名字(可不是史蒂芬星爺呀) 一方面前一陣子看了電影我是傳奇之後,又去看了“我是傳奇”的小說,沒想到小說比電影更好看,那時就記得“我是傳奇”這本書的介紹,也有提到史蒂芬.金這位作家。
後來又看了一部電影叫“迷霧驚魂”,改編自史蒂芬金的小說。同樣是一部很特別的恐佈片,與其說是恐佈片,倒不如說裡面最深刻的是它刻畫出人性的劇情與結尾的安排。這又讓我對史蒂芬金感興趣了。
一直以來,我都將看小說視為娛樂,而因為過去的工作經驗,我習慣於將娛樂時間擺在最後。不過現在由於學習心靈和吸引力法則,我會去回味很多事情,我記憶起很多以前小時候的感覺、快樂,也常常去看海。有了一些新的體悟,不再有什麼“應該”、“必須”、“一定要”了。 於是我又興起了看小說的念頭。
當然,首位的作者就是最近常常出現在我眼裡的史蒂芬金了,上週去書店大概去了三次,在史蒂芬金的櫃子上,猶豫了一些時間,然而在這個禮拜,我看了史蒂芬金一本書<<黑塔>>的介紹,這些介紹和推薦,還有他自己的自序,這讓我下定決心,將看他的書擺在第一位的時間,只因為,在他的自序裡面,我看到了一些同樣的信念和價值觀。
<<黑塔>>這一系列,是史蒂芬金寫的最長的一篇小說,甚至也是小說史上寫作時間最長的小說。
一本小說寫了三十年!? 我看到這裡的時候就嚇了一跳。
中國時報副總編輯兼主筆張慧英在導讀篇就說:「恐怖大師史蒂芬.金的名號,在全世界都喊得響叮噹,他的作品不只多,而且本本登上排行金榜,許多還改拍成電影,得了不少獎,堪稱是最成功、閱讀範圍最廣、也最具影響力的現代暢銷作家。在這麼多作品中,最特殊、也最為核心的一路,就是<<黑塔>>七部曲了。……
金大師追趕黑塔的進度時快時慢,有時隔好幾年才出一本,中間經常不務正業跑去玩別的事寫別的書,還經歷了一次九死一生的大車禍,直到2003年才終於完成最後一集。從最初到最終,總共花了三十三年光陰。
三十三年!
這是古今中外罕見的一項紀錄,金大師其實是在用他的人生書寫<<黑塔>>
而讀者如果從第一集出版後就緊緊跟隨,一集一集等待,以無比的耐心(或限的焦躁),隨著槍客羅蘭和他的共業夥伴們出生入死,經歷艱難險阻走過千山萬水,到終於親睹那座夢寐以求的黑塔,看到羅蘭的畢生追尋終於揭露謎底的時刻,竟也是悠悠過了二十載光陰。<<黑塔>>的無數追隨者,同樣地,也在金大師的加喚下,用自己的人生追尋那遠方的未知高塔。」
光看到這個導讀,我就已經背部冒汗了。三十三年耶….再看下去,更讓我笑了出來。
「當然,如此漫長的等待,對讀者是很難熬的。如果故事不好看,直接丟掉也就是了,偏偏金大師寫的太好,讓人從此嗑上了癮,非等到下本新書不能稍解,問題是他拖拖拉拉,害得全球讀者望穿秋水,生怕沒撐到結局就先屁了。
也因為如此,在他放下<<黑塔>>去寫別的書的那幾年,收到了來自世界各地萬千讀者催促抱怨的信,包括癌末病患和死刑犯的墾求。還有人寄來一張照片,是一隻被蒙上眼睛綁起來的泰迪熊玩偶,信上威脅:「馬上出版<<黑塔>>續集,否則就殺了它!」(怎麼會有人做這種事呀,我笑了)
當我看到這裡的時候,我心下就已經決定將這本書帶回家看了。中間還看到有癌末的老奶奶,寫了信給史蒂芬金,說他只剩下十六個月的生命,只求能知道結局。連死刑犯也有同樣的要求。
而金大師雖然心酸,但也知道對方絕對是帶著這些疑問進了棺材了…因為連他自己也不知道結局是怎麼樣。
最讓我感動的是,在金大師的自序裡面寫道:「我最大的夢想,就是用我的故事直通讀者的心房,從此改變他們的一生。我覺得我辦得到,我覺得我天生就是這塊料。」
他這句話在我內心裡產生了極大的共鳴。
有些人問我,你為什麼要推廣吸引力法則和心智圖?你為什麼想從事教育訓練或當講師呢?你為什麼想開一間傳遞吸引力法則和心智圖的公司呢?
我的回答也是:「我在過去的經歷當中,在教育裡得到了許多改變。我一直夢想著,台下的學員,有可能因為我的一句話,就改變了一生。這對我來說是一件最有意義的事。」
(就像我年輕的時候,也想過,唱歌可以感動台下的人,其實是一樣的事。沒錯,我超愛唱歌的)
金大師這樣說了他的夢想,而跟我的竟有異曲同工之妙。加上他的三十三年用生命寫了一本書的經歷,我在感動和共鳴之餘,就決定付錢了….
金大師也是活在順流之河中吧,因為他一直都在做著我很認同的一件事:「追隨自己心中的熱情。」
甚至是用生命在做著自己熱愛的事情,金大師很清楚的明白,上天給他的使命是什麼,自從車禍之後,也很努力的掌握當下,在2003年完成了他的使命,將黑塔寫完。
金大師真是好樣的。
透過史蒂芬金的經歷,我又再想了一些我常常想的問題…也可以拿來問問你。
什麼事情是你真正熱愛的?
有什麼事情可以讓你用生命去追隨他?就像你的使命一樣,甚至花了三十三年把這件事情完成?
你的夢想又是什麼呢?對你來說意義在哪裡?
人生,也就問這些問題就夠了,你說對嗎?
感謝你把篇文章看完,如果當你看完這篇文章,也想看史蒂芬金的書,呵呵,那我也算是盡到我的使命囉^^
還是祝你,心想事成
星洆
ps.有看的話,一起分享吧。